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公寓2020年寒假期间的管理,确保同学们在假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住宿秩序,让同学们度过一个舒适、安全、温馨、和谐的春节,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放假期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相关精神,结合狮子山校区和成龙校区学生公寓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同学们都会离校回家团聚,因寒假留校同学很少,为减少安全隐患,决定实行寒假留校学生集中居住。凡因个别特殊情况确需整个假期在校居住的学生必须在两校区所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申请领取《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居住申请表》,学院辅导员审核、学院副书记批准后,再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备案,并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分校区进行统一安排。
1、领表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下午(14:30——17:00)、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所有申请表务必于12月31日11:30前交回所在校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过时不再受理。
①领表地点:
狮子山校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博学苑一幢),联系电话:84760702
成龙校区:学生公寓思政办公室(西苑1、2幢之间),联系电话:84481111
②集中住宿手续办理时间:2020年1月7日下午15:00—17:30(过期不予办理)
③假期集中住宿时间: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12日,2020年2月13日返回原寝室居住。
④为了避免学生寝室假期期间出现安全隐患,其它无人居住的寝室在2020年1月13日12:00实行统一封楼,寝室将暂停供应水电。同学离开寝室时注意随身携带需要的物品,寒假期间不得开启封条进入寝室。
2、寒假期间居住的同学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①作息时间:早上7:00开门、开灯,晚上22:30关门、23:30关灯。(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初三通宵供电)
②留校居住学生一律凭一卡通(学生证)进出公寓,进出院区均需刷卡。每晚21:30之前在公寓值班室签到,未签到、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均视为夜不归宿,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夜间不回校居住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值班老师同意,明确去向和回校具体时间,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及去处的联系方式,回来后必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销假,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由公寓值班老师报相关部门,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③留校居住不得私调寝室、晚归、不归,严禁存放、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和其他不安全用电行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在寝室进行赌博、酒后滋事等不文明活动,并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等其它管理规定。
④放假期间,学校将组织专人定时对留校学生寝室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开校后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3、假期无人居住寝室实行“贴封条”制度。
①凡寝室最后一位离校的同学务必在该幢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和值班管理员一起检查寝室有无安全隐患,切断电源,关好窗,反锁门,在封条上签字,贴在寝室门锁与门框上,检查无缝隙。
②凡寝室最早来校的同学在该幢值班室办理开启封条进入寝室的登记手续,和管理员一起检查封条无异常后进入寝室,确定寝室安全后方可进入。
③未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撕开封条,进入学生寝室。
二、常用联系电话:
狮子山校区
学生工作部:84760636 保 卫 处:84761110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84760702 学生区24小时报警电话:84766110
能源修缮服务中心:84762666 医院门诊:84760857
成龙校区
学生工作部:84485006 保 卫 处:84480110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84481111 学生区24小时报警电话:84481110
工程部:84481122 医院门诊:84480120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四川师范大学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后勤集团